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将于12月13日举行。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和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素描8:00-11:00,速写11:40—12:10,色彩13:30-16:30。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市招考办特别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牢记考试时间,熟悉考点位置
今年我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安排市内五个考点学校。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仔细核对考试时间、考点学校名称及考点学校所在位置。特别是距离考点较远的考生,要自行提前到指定考点学校门口实地查看周边环境,了解交通路线,提前合理安排食宿地点和出行方式,打好提前量,避免考试当天迟到。考生要明确入场安检时间及各科考试时间:每科开考前35分钟(速写科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120分钟(速写科考试结束前10分钟)。考试当天,请家长不要在考点门前滞留,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秩序。
▲带齐考试用品,勿携禁带物品
去往考点前,考生应检查是否带齐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明的须带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临时身份证)和考试必备用品(画架、4开画板、画具、水粉、水彩、黑色铅(炭)笔、橡皮、打水用具、固定图钉等准考证上规定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特别提示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严禁携带具有拍照、摄像功能的器材等考试无关用品,考生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以便顺利通过安检。
▲主动配合安检,入场接受验证
考生进入考场前,还须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禁带或可疑物品,考生应自觉向监考人员出示和说明,并统一装入随身包或物品暂存袋放于规定位置保存。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和出示禁带或可疑物品的,由考点专门人员和公安人员带其到处理室进行调查处理,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将由考生本人负责。为有效防范替考,今年考生报名时首次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指纹信息、人脸信息和身份证信息,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入场时将使用身份验证系统比对考生本人上述相关信息。考生通过安检后,要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考前身份信息识别,按监考教师要求和验证系统语音提示将身份证放在验证系统指定位置,用报名时采集指纹信息的手指轻按指纹识别位置,完成身份识别的考生要迅速离开到指定位置,未通过指纹识别的考生须另行照相进行人脸比对。凡替考人员,均无法通过身份信息验证,还将受到查处。
▲有序摆放画架,保持考场卫生
考生按座位号就坐后,要在指定范围内有序摆放画架、画板等,摆放位置应以不影响邻座考生为宜。下午色彩科考试入场后开考前,考生要用自备取水用具有序到考场备好的水桶打取适量清水,用于作画过程中涮洗画笔。考生应注意保持考场环境卫生,避免作画所用颜料、涮洗画笔的废水等污损考场地面、墙面、椅子等物品。
▲注意考试细节,确保答卷规范
考生接到答题纸和试题后,可用自备图钉(防止用胶带纸粘贴损坏答题纸)将其固定在画架、画板上,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核对并正确粘贴条形码。提前交卷离场的考生须待当科考试全部结束,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撤走画架等用具。色彩科答题纸上色迹未干的,考生应举手示意申请使用考场备用的风筒烘干,防止答题纸相互粘连影响评卷。考场统一配备了电波钟,在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速写科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将当众宣布考试剩余时间,开考信号发出前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均不得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
▲遵守考试规则,杜绝违规行为
考生须严格依照《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出现吸烟、喧哗、旁窥、抄袭、传递等违规行为。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保护广[FS:PAGE]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国家和省、市将进一步强化考场内外监管和巡查,省考试指挥中心将对我市全部考点、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全范围、全时段的网上监控和录像,并应用新型移动通信屏蔽器屏蔽通信信号。对于出现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2015年高考录取资格乃至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的处理。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生自带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画板、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素描、速写答卷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色彩答卷只允许使用水粉、水彩颜料。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
四、考生入场时,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禁带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试准确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六、考生入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监考员,对号入座。考生考试中途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
七、考生领取试题、答卷纸后,应认真检查试题、答卷纸科目是否相符,检查是否存在漏印及影响答卷的情况,遇有特殊问题,可举手询问。必须核对条形码是否相符并粘贴在答卷指定位置,并在开考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卷指定的位置签写姓名。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由监考员做好记录,不影响考生答卷。开考后,再行更换答卷纸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八、每科目开考前35分钟(速写科为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九、考生不得在答卷纸背面书写、作画,答卷不得作任何特殊标记。考生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喧哗、吸烟。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卷纸等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领取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为维护考试公正公平,防范和打击替考行为,我省艺术类统考考点配备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该系统通过指纹和人脸信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验证。
十二、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