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3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①艺术本科提前批。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1个院校志愿。
②艺术本科批。使用我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③艺术专科批。使用我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艺术类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根据艺术类各科类专业统考成绩划定相应科类校考资格分数线。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校考资格分数线的,其同类专业的校考成绩无效。根据艺术类各科类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科类、分层次(本、专科)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分科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专业分数线。
录取投档工作具体安排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总体进程顺序为:艺术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提前批A段;艺术本科批、体育本科批、普通本科提前批B段(同时段依序进行);普通本科批;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专科批、体育专科批(同时段依序进行);普通高职专科批。
艺术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顺序志愿,对填报有志愿且有关高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志愿全部投档。有关高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以及破格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本科批和艺术专科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科类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①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②同分排序规则: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③投档比例: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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