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 招生省份: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 录取原则: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2、江南大学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全国 (一)美术统考成绩合格。 (二)文化成绩要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四)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苏州大学 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1.浙江、四川、河南;2.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并有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2、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①江苏、湖南、山东、河北、辽宁、广东、安徽、上海; ②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无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2)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 ①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②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广西、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并有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4、南京师范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其中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湖南、福建、山西、安徽、内蒙古、北京、河北、上海、江西、湖北、广东、四川 录取规则: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不包括内蒙):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3.内蒙古: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5、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四川、广东、浙江、福建、北京 录取规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规定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中,若所在省市考试院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南京理工大学 2020年招生简章暂未公布,以下为2019年招生信息: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 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均为原始成绩,不折算)。
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年招生简章暂未公布,以下为2019年招生信息: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2019年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8、同济大学(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动画 招生省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湖南仅招理科考生;其他省份招生不区分科类,文理兼收。 专业要求:不组织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40分÷480分,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较低值执行。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9、上海交通大学(C9联盟,985工程)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含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上海15名、江苏7名、浙江8名 文化要求: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线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的分数线=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40/480),其中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江苏省文、理科一本线的较低者执行。 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合成录取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文化成绩×60%,按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0、华东师范大学(985工程二期) 1、设计学类: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插画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面向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广东等省份招生。 2、美术学类招生专业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内蒙古、湖南等省份招生。 3、录取规则: 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11、东华大学 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招生省份:全国。 录取原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12、上海大学(非中央直属高校) 概况:所有专业在上海市不组织校考,美术学(美术史论)、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在省外也不组织校考。 一、上海市考生录取规则 1、上海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至我校的考生: ①达到我校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 ②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③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④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 (2)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投档至我校的考生: ①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③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④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90%; ⑤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排序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上海电影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按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65%; ③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高考文化成绩×50% (3)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二、外省市考生 1、上海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江苏、山东、浙江、安徽、湖南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自主招生控制线的90%; ③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④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⑤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上海电影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到我校的山东、江苏、辽宁、安徽、广东、河北等省份考生: ①若所在省市有相应专业统考,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2)动画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江苏、山东、浙江、安徽、湖南、四川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广东 山东 河北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13、华东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陕西 投档原则: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录取原则: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以综合分为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对于文理兼收(含不区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统一排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对于区分文科、理科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文科、理科分别排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折算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 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当文科线=理科线或不区分文理科时,考生文化成绩不用折算。
14、浙江大学(C9联盟,985工程)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学习。 招生省份:北京、山东、浙江、上海、辽宁、河南、湖南、江苏。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0.4×75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6×750]排名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考试院相关投档政策投档后择优录取。 备注:浙江大学今年取消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往年浙江大学设计学类、中国画,要求考生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满分150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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