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批准我校音乐类在内蒙古、甘肃、山西、山东、江西、广西、贵州、新疆、西藏9个省设立考点,美术类在河北、内蒙、甘肃、山西、山东、江西、广西、安徽、贵州、新疆、西藏11个省(区)设立考点,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上省(区)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设立的艺术类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其他未组织校考的省(市、区),我校认可省级统考成绩。 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如下表:
专业名称 科类 北京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艺 术 类 学费标准 音舞合计 2 2 0 0 2 0 1 2 1 2 0 0 148 音乐学 文理兼收 2 1 2 2 46 6500 音乐表演 文理兼收 1 33 6500 舞蹈学 文理兼收 1 2 1 52 65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文理兼收 17 6500 美术合计 0 32 16 16 1 1 1 1 1 22 11 28 1 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18 6 6 1 1 1 1 1 10 5 18 1 6500 绘画 文理兼收 7 4 4 6 2 4 6500 动画 文理兼收 4 4 4 6 2 4 11000 雕塑 文理兼收 3 2 2 2 2 6500
专业名称 科类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艺术 类 学费标准 音舞合计 2 0 4 0 2 0 2 7 2 0 1 40 11 148 音乐学 文理兼收 2 2 2 3 1 16 4 46 6500 音乐表演 文理兼收 2 4 3 33 6500 舞蹈学 文理兼收 2 2 2 1 1 20 4 52 65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文理兼收 17 6500 美术合计 2 2 4 16 2 19 2 10 2 18 2 40 13 1 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2 1 2 8 2 10 1 4 2 [FS:PAGE]8 2 21 6 1 6500 绘画 文理兼收 3 3 3 5 6 3 6500 动画 文理兼收 1 2 3 4 1 2 2 9 2 11000 雕塑 文理兼收 2 2 1 3 4 2 6500
学费:动画11000(元/年),其他专业6500(元/年)。
录取规则: 1、凡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我校组织校考的省(区),考生同时必须具备我校专业合格成绩方有资格参与我校专业录取。 2、以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线。 3、实行校考的省(区),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专业及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和器乐分别划线录取,器乐类考虑乐器种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校考合格分不低于40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绘画、动画、雕塑四个专业实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不分省招生。艺术类考生录取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进校后确定专业方向。 5、外语为英语语种。对考生的照顾政策参照各省(区、市)的标准执行。 6、已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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