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科专业
美术学(学制4年)
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能够从事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美术创作、美术研究等领域工作的且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美术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术史、造型基础、设计基础、动画基础、数字艺术、摄影、中国民间美术、书法史、书法临摹与创作、绘画、雕塑、美术学科教学论等。
艺术设计(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现由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和展示设计四个专业方向构架,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史、基础图案、包装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标志设计、CI设计、摄影摄像、书籍设计、广告动画设计、角色动画、影视特效制作、设计概论、网页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音乐学(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社会音乐工作者。
主要课程:钢琴、声乐、舞蹈、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学、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中国民歌、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指挥法、音乐创编、音乐教学法。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方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文化等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作品欣赏、中国民歌。
舞蹈学(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高、中等学校、艺术团体、社会文化部门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创编、以及舞蹈文化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教学法、舞蹈创编、舞蹈剧目排练、中西方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欣赏等。
二、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学制 |
美术学 |
90 |
江苏、河北、安徽、江西、
山东、山西、湖南、湖北、
广东、福建 |
四年 |
艺术设计 |
90 |
音乐学 |
90 |
山东、江苏
江西、湖南、湖北 |
音乐表演 |
20 |
舞蹈学 |
30 |
三、 报名办法
1、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2、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艺术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或联考证。
3、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gate.ctgu.edu.cn)查询或索取招生简章,来信请写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四、 考试科目
1、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考生参加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2、音乐学专业:主科、视唱、练耳
考生可在声乐、钢琴、民族器乐(二胡、扬琴、古筝、笙、笛子)中任选一项作为主科,准备一首曲目进行考试;视唱为现场抽题考试;练耳为笔试。
3、音乐表演专业:主科、视唱、练耳
考生在声乐、钢琴、民族器乐(二胡、扬琴、古筝、笙、笛子)中任选一项作为主科,准备两首曲目进行考试;视唱为现场抽题考试;练耳为笔试。
4、舞蹈学专业:形体测试、舞蹈基本功、成品舞。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参加湖北省美术联考。
2、音乐类专业考试: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时间:2011年3月1-2日报名,3-4日考试。
六、考试办法
1、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参加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以联考成绩为准。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为我校单独命题,总分400分,考生所选考的主科占80%、视唱占10%、练耳占10%。
3、舞蹈学专业为我校单独命题,总分400分。
七、录取及复查
1、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按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按照美术大类进行录取,不区分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过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或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