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根据校学生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艺术学院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别及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分为两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
凡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经在学校贫困生库里的),如在2010-2011学年仍需要继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凡未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前不在学校贫困生库里的),如在2010-2011学年需要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
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
三、家庭经济困学生的认定办法:
1、本次认定工作将首次通过《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认定。网址:http://202.195.128.67:81/xsglxt,学生账户、密码与个人的网关账户、密码相同。上网时请选择相应的身份登录系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工作
学生本人登录《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后,在系统中点击“贫困生审核”,按以下步骤填写信息后提交。提交时请学生本人务必选择贫困生的等级(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
填写流程如下: 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 >> 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 填写社会助学情况 >> 个人年度总结 >> 提交审核信息 >> 。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
学生应该首先向学院(部)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然后由学生本人登录《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后,在系统中点击“贫困生申请”,按以下步骤填写信息后提交。
填写流程如下: 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 >> 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 贫困生认定申请 >> 。
四、具体要求
1、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务必在6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系统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本通知已在学院网站学工信息栏中公布,如有疑问请与陈波、虞岚老师查询。